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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2005年招收保送生工作实施办法

2023-10-24 04:52:06


  2005年我校将按照“严格标准、公开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继续招收保送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符合教育部规定保送生条件(参见附件1)的2005年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选拔程序

  学生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推荐,按照我校的规定提交材料,经审核或考核后,可认定为我校保送生人选。

1、报名:采取网上或书面报名的方式。通过网络报名的同学可登陆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站,进行信息输入操作,下载打印《山东大学2005年保送生申请表》,并及时在网上查询自己的申请和认定结果;通过书面报名的同学须直接与我们联系。所有报名学生填写表格后,经所在中学领导审定、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连同证明本人具有保送资格的获奖证书复印件、高中三年学习成绩原始记录复印件(班级成绩册)、以及其他证明自己的特长和优势的材料一并于2005年1月3日前(外国语学校根据分配名额选定的推荐名单和报名材料于2004年12月18日前)寄送山东大学招生办公室。

2、初选:我校将对所有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验证。并于2005年1月8日前在网站上公布初选名单。

3、考核: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奥林匹克竞赛获得省赛区中一等奖以及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并获得保送资格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经审查合格可直接被认定为我校保送生人选,无须参加考核。外国语学校推荐的学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笔试、面试;其他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须通过我校的文化课测试(考核科目拟定为语文、数学、外语),我校将根据测试结果和高中三年学习成绩综合评价确定我校保送生人选。

4、公示:我校将认定的保送生人选在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站上公示,并通知学生所在中学,在中学校内进行公示。 

5、录取:被我校认定的保送生人选,公示无异议者,须于2005年4月10日前将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和填写好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印制的2005年保送生登记表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经审查合格后,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被我校录取的保送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

三、专业分配

1、申请我校保送生的学生可填报三个专业(不含七年制专业)。

2、获得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单科竞赛奖的保送生,原则上到相关学科学习。

3、外国语学校的保送生原则上只可选择我校外国语学院的专业。

四、优惠条件

部分优秀的保送生可获得2005年优秀新生奖学金(条件另发),一等奖3万元,二等奖1万元,三等奖5000元;可直接进入相应专业(类)的国家级“基地班”学习。

五、监督机制

招收保送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影响面大、社会极为关注的工作。为保证保送生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家教授组成的考察组,对考生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保送生认定结果须报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保送生的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其它

本实施细则由山东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31-8364787,8564787(传真);

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

邮政编码: 250100;

收信单位:山东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站(http://www.bkzs.s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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