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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2011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2022-05-18 00:00:02


  一、报名条件

  成绩优异、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较高,且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的具有保送资格的天津籍高中毕业生。

  二、选拔程序

  1.材料准备

  (1)填写报名表(可在招生信息网www.tjnuzsb.com下载),报名表须所在中学校长或主管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2)保送资格获奖证书复印件、个人自荐信及其他可证明“申请理由”的佐证材料、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3)将上述材料于1月22日前寄送至天津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资格审查

  我校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参加保送生测试人选名单,并电话通知考生本人参加考核事宜,不再另发书面通知。

  3.考核

  具有测试资格的考生须持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测试将于3月在本校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测试内容为文化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笔试科目文史类考生为英语、语文,理工类考生为英语、数学,每科100分。

  4.资格认定和公示

  根据测试成绩,本着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我校保送生人选名单,并在天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公示。

  三、招生专业

  考生可报考我校2010年在津招生专业(艺体类专业除外)。

  四、录取原则

  1.我校将在测试合格的基础上,原则上按考生志愿安排专业。

  2.我校将在教育部公示的2011年保送生资格名单中复审拟录取考生的保送生资格;复审资格后我校将拟录取保送生名单报天津市招生考试院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在收到天津市招生考试院的录取审批表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联系方式

  天津师范大学主校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邮政编码:300387

  招生咨询电话:022-23541338,23767181

  Email:shidazhaoban@126.com

  天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www.tjnuzsb.com/

  天津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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