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理工大学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9-12-02 14:59:16

  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政策精神,2012年天津理工大学继续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收项目

  武术、跆拳道、女子排球。

  各项目的招生人数根据运动队需要、考生的运动水平及报考人数等因素确定。

  二、报考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在允许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相关项目中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须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资格认定),在允许我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相关项目中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国家(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三、报名办法及测试安排

  报名采取面报方式。考生需出示身份证、二级以上运动员证书、近两年竞赛秩序册、成绩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并提交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和近期同一底版一寸照片3张。

  报名截至日期:2011年12月24日。

  报到测试时间:2011年12月25日9:00.

  报到测试地点:天津理工大学主校区体育中心。

  测试内容:专项测试、身体素质。

  测试结果:测试合格的考生将收到专业测试合格通知单(请保存,备查)。

  四、录取原则

  1、资格认定: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向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申报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按省级招生部门的安排参加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或资格认定。未取得所在省级招生部门认定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文化课成绩要求:我校将根据文件精神与测试合格的考生签订“高水平运动员认定协议书”,根据运动项目和运动水平分别给予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或达到二本线的65%以上予以录取;运动水平特别优秀(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以上)者,可申请参加单独考试,成绩合格予以录取。

  3、如果调整相关政策,以新文件为准。

  五、监督机制

  1、我校将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认真履行选拔程序。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测试工作,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22-60216276)。

  2、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者,我校将取消其测试、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注意事项

  1、所有报名材料及复印件均不退还,请考生做好备份。

  2、专项测试中所用专项器材、服装等需考生自备。

  3、考生及家长的食宿自理。

  咨询电话:

  体育部:022-60215518、022-60215769

  招生办公室:022-60216795

点击查看>>2012年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