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法修订中小学教师工资须逐年增长

2019-12-04 12:01:08

  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将经费保障问题作为核心内容

  义务教育财政经费投入不足一直以来是困扰义务教育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义务教育法修订草案,把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问题作为修订的核心内容。

  草案要求,各级政府应当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三增长”,即: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保证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义务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义务教育教职工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教科书内容须精简

  为防止利用义务教育教科书非法牟利,减轻学生学习负担和精神压力,草案规定了三方面的措施。

  一是减少教科书的种类,保证教科书质量。规定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定不需要使用教科书的义务教育课程,不得编写此类课程的教科书。

  二是降低教科书的成本。规定义务教育教科书的内容应当力求精简,精选必备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凡不符合该标准的内容不得编入教科书。

  三是防止利用教科书非法牟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义务教育教科书选用获取利益。德育教育放第一位义务教育应当作为基础教育,应当实施素质教育,使学生得到全面发展。草案规定,义务教育应当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采用启发式教育,将德育、智育、体育和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形成德育教育体系,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校园安全首次入法

  针对此前发生的一些校园安全事故,草案特别规定,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聘用曾经因故意犯罪被依法或者判处徒刑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