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侵权新规实施 转载信息侵害他人权益要负责(4)

2019-11-01 07:54:45


网络侵权新规实施 转载信息侵害他人权益要负责(4)
2014-10-1109:01:05
字号:核心提示:网络侵权新规定已经实施,对于新的规定你又了解多少呢,网络转载也要负法律责任了,解决了网络诉讼难的问题,对于新规定你是如何看待的呢?
向“有偿删帖”、“水军”说“不”
“实践中,以非法删帖服务为代表的互联网灰色产业之所以存在,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互联网技术的不对等性,发布侵权信息的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往往具备技术优势。这次出台的司法解释从民事责任角度对这些行为作出规制。”孙军工说。
司法解释规定,被侵权人与构成侵权的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达成一方支付报酬,另一方提供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服务的协议,人民法院应认定为无效。
擅自篡改、删除、屏蔽特定网络信息或者以断开链接的方式阻止他人获取网络信息,发布该信息的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接受他人委托实施该行为的,委托人与受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司法解释同时明确,雇佣、组织、教唆或者帮助他人发布、转发网络信息侵害他人人身权益,被侵权人请求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