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2019-04-12 20:49:43

  湘潭大学是主席亲自倡办、亲笔题写校名、亲切嘱托一定要办好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座落在主席的故乡—湘潭市,是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同重点支持建设高校,是全国首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湖南省首批招收留学生和国防生的高校,是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

  学校综合办学实力一直稳居全国高校百强行列(在中国最权威的大学评价研究机构发布的2010中国大学排行榜上,我校排名第78位;本科生培养质量排名第45位)。学校现有80个本科专业,3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7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6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计算数学、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等国家重点学科,13个省级“十一五”重点学科,创立了流变力学、消费经济学等2个学科;有一批包括“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教学名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团队、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在内的高水平师资;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60多个科研机构和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改革试验区、高校辅导员培训和研修基地等高层次人才培养平台。校园占地面积2600多亩,建筑面积87多万平方米,在校学生4万余人,图书馆藏书272万册,电子图书11万GB,中外期刊5000种。学生公寓的规模、管理均达全国一流水平。学校设有学生奖(助)学金65项,年颁奖(助)金额3000多万元,最高奖金达20000元。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活跃校园文化生活,2012年我校将继续面向湖南省招收艺术特长生。

  一、报名条件

  1、符合国家有关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报考条件及湖南省教育厅2012年有关文件规定的艺术特长生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思想品德优秀、文化成绩优良、身体健康、文艺特长突出、基本功扎实、舞台表现能力强。

  3、五官端正。报考舞蹈类的考生,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报考声乐类的考生,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4、高中阶段获得湖南省教育厅组织的湖南省中学生“三独”比赛二等奖以上奖励。

  二、招生项目

  1、舞蹈类:古典舞、民族舞、现代舞。

  2、声乐类:民族唱法、美声唱法、通俗唱法。

  3、器乐类:键盘(不招钢琴项目考生)、打击乐、民族乐、管弦乐。

  三、报名及测试

  (一)报名材料

  1、《湘潭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招生专业测试报名表》,一式两份,考生可直接到湘潭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索取(学生活动中心210室)或从湘潭大学招生网上下载(点击此处下载报名表)。

  2、一寸免冠同底近照两张(黑白彩色均可),直接粘贴在《湘潭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招生专业测试报名表》上的“照片”位置。

  3、高中阶段参加湖南省中学生“三独”比赛的获奖证书、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测试报到时复核原件)。

  4、以上材料及自荐信请于2011年12月16日前通过纸质邮件、电子邮件、传真发至我校(来函请注明“艺术特长生”字样),也可以直接交至我校,逾期不予补报。联系方式见本简章第七条。

  (二)测试

  1、学校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我校将电话通知其参加专项测试。

  2、测试时间

  (1)测试时间:2011年12月19日13:30开始。

  (2)测试报到时间:2011年12月19日10:00-11:30

  (3)测试报到地点:湘潭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学生活动中心205室)。

  3、测试内容:

  (1)声乐类:自选歌曲一首(5分钟以内),C大调五线谱。

  (2)舞蹈类:自选一个舞蹈作品(6分钟以内)、基本功展示。

  (3)器乐类:自选曲目一首(6分钟以内),视奏(民乐类为简谱视奏,其他为五线谱视奏)。

  请考生自备服装、乐器、伴奏光盘(只限CD)、道具等演出用品,我校只提供钢琴,提供的乐器仅放置在考场中供考试使用,不安排考生练习用。

  4、测试费:170元/人。

  四、测试合格名单公示

  经我校艺术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报湖南省教育厅审批,并在湘潭大学招生网上公示。

  五、录取办法

  对艺术专业测试成绩符合我校要求,并签订协议的考生,按照湖南省教育厅2012年有关文件规定的艺术特长生录取政策予以录取。

  六、其它注意事项

  1、考生测试时需要携带高中阶段参加湖南省中学生“三独”比赛获奖证书、身份证、学生证原件;

  2、考生参加测试的食宿行等相关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 湘潭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学生活动中心210室)

  邮编:411105

  联系人:申老师

  电话:0731-58293275(招生办),58292023(团委)

  传真:0731-58293452

点击查看>>2012年各地高校艺术类特长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