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调整艺术特长生加分政策 个人获奖不加分

2019-11-20 07:51:30

  酝酿多时的北京市艺术特长生政策调整昨日正式公布,2011年起,书法、篆刻等个人项目获奖的学生,中考将不再享受5分的加分。

  意在给“功利艺术”泼冷水

  北京市教委体美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制定这一政策是希望给目前社会上中小学生艺术学习功利化“泼一泼冷水”。调整后的艺术特长生政策规定,从2011年开始,北京市学生艺术节个人项目获奖成绩将与中考升学脱钩。

  据了解,目前北京市学生艺术节的个人项目,包括器乐、声乐、戏剧、曲艺、舞蹈、朗诵、书法、篆刻、绘画、工艺美术、摄影等多个类别。此前,参加市级艺术节,获得个人项目一、二等奖,及在区级艺术节上获得一等奖的学生,中考可以享受5分的加分。

  集体项目更加多样化

  同时,北京市对参加集体项目学生的中考加分政策继续保留。未来集体项目的设置也将更加多样化、特色化。

  有关负责人表示,之所以没有取消集体项目的加分政策,是由于集体项目可以反映一个学校的整体水平,支持并促进学校艺术团的建设。

  - 说法

  “取消加分 更易普及艺术”

  体美处有关负责人称,取消与中考的挂钩,个人项目参赛人数就方便放开,艺术就可以在更多孩子中普及。随着家长观念的转变,家长们对于艺术学习的认识也在逐渐转变。他相信,会有越来越多家长把艺术学习作为培养孩子艺术修养和综合素质的途径,而不是为了升学。当然,对于很有艺术天分的孩子,特长仍然可以给他们带来价值。集体项目加分,及一些学校对于特长生的单独考试,都可以让特长生的价值得到相应的回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