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与新农村建设

2019-11-20 09:29:14

  摘要:大力推进新农村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科学发展观是推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也是建设新农村的根本指导方针。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新农村建设必须处理好发展农业生产与增加农民收入的关系、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与农民主体作用的关系、加快农村经济建设与、文化、社会建设的关系、新农村建设与新村建设的关系等。
  
  关键词:科学发展观;新农村;建设
  
  党的报告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1]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和难点在农村。近年来,党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采取了一系列支农惠农的重大政策,农村和农业发展呈现了积极态势,但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局面尚未改变,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矛盾依然突出,解决好三农问题仍然是当前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重中之重。
  
  一、新农村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
  
  长期以来,中国农村发展相对滞后,三农问题成为制约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目前农村发展与城乡发展和整个社会的发展仍有较大反差,体现为物质、精神、社会等多个层面的差距。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建立;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比较困难;农业生产效率比较低,农产品结构与市场结构不相适应;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相对落后,乡村面貌相对落后。可以说,三农问题已成为影响和制约中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最薄弱环节。
  
  
  二、科学发展观是新农村建设的根本指导方针
  
  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1]在新农村建设中,我们贯彻科学发展观应从这几方面入手:
  1.建设新农村首要的任务是发展
  
  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就要始终把发展农村生产力放在第一位,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确定的建设新农村“五句话、二十个字”的总目标和总要求,头一条就是“生产发展”。生产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和主要途径。实现建设新农村的目标,必须首先立足于农村产业的发展。无论是发展生产,增加农民收入,还是改善生态环境,都必须以现代农业为基础。
  
  2.建设新农村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以人为本就是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本,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的成果由人民共享。把以人为本落实到新农村建设中去,最重要和最根本的就是要以最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本。新农村建设的每一个目标,都是紧紧围绕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增加农民收入、保障农民权益、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和生活环境、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让农民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受益者等等这些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处处体现了以农民为本的思想。
  
  生产发展要依靠农民,生产发展离不开农民,农民是生产发展的第一要素,同时生产发展也是为了农民,造福农民,使农民充分享受建设和发展的成果;生活富裕就是让农民生活富裕,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生活质量不断提高,这也是我们党在农村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乡风文明,归根到底是农民的文明,包括物质文明、文明、精神文明,通过农民的文明,来体现乡风文明;村容整洁就是指村庄形象必须清洁、整齐,生气勃勃,人与人之间和谐,生态环境好,人与自然和谐,体现出一个友好型农村;管理民主能否实现,关键在农民,农民必须具有科学的民主意识,通过民主选举、民主议事、民主决策来实现科学的管理民主化。
  
  
  3.建设新农村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全面发展就是要以“二十个字”为目标要求,全面推进农村的经济建设、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实现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协调发展就是要贯彻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方针,推进农村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可持续发展就是要注意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实现农村的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4.建设新农村必须坚持统筹兼顾
  
  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其宗旨和目标是使城乡经济社会能够协调发展,最终实现城乡一体化。在中国已进入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条件的新形势下,推进新农村建设,不能单纯就三农问题解决三农问题,而要跳出三农抓三农,把农业发展放到整个国民经济大格局中来谋划、来推进,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乡村更紧密地联系起来。一方面要不断加大工业对农业、城市对农村的反哺和支持力度,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型城乡关系,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另一方面要不断深化改革,努力消除妨碍城乡协调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破除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和政策限制,着力培育城乡统一的要素市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统筹城乡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打破传统的二元经济结构模式,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三、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新农村建设必须处理好几方面的关系
  
  1.发展农业生产与增加农民收入的关系

  生产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和主要途径,增加农民收入是新农村建设的核心问题,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建设新农村,最主要的目的就是使农民富裕起来。两者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关系。一方面,要通过发展农业生产实现农民增收,要着力推进农业增长方式转变,积极推进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的潜力,在保证粮食生产安全的前提下,大力发展精品农业、生态农业和特色农业,提高科技对农业的支持力度,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使农民在农业产业链的延伸中获得更多的收入。另一方面,在农民增收的前提下深化农村改革,加大农民的教育、社会保障等支出,提高农民的生产技能和生产水平,从而实现发展农业生产的目标。


  2.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与农民主体作用的关系

  政府在经济社会生活中的特殊地位,决定了其在新农村建设中必须发挥主导作用。但政府主导作用并不是要政府包揽一切,而是应把主要精力放在制定政策、资源配置、搞好服务上,放在引导、支持和服务农民群众上,放在为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条件上。为此,要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强化服务职能,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特别是要强化创新建立新形势下服务新农村的长效机制和制度。把农民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这是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即以人为本的根本要求,是建设新农村成败的关键。农民既是建设新农村的实践主体,是推动这一事业的主要力量,又是建设新农村的利益主体,是这项事业的直接受益者。在新农村建设中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就是要一切从农民的愿望和实际出发,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扩大农民在决策过程中的参与程度。
  

  3.加快农村经济建设与、文化、社会建设的关系

  新农村建设首先是要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农村的经济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前提和基础,是农村社会进步的根本保障。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众多,经济发展滞后,只有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才能让农民过上富裕的生活,保障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才能不断扩大内需,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然而,农村经济的发展只是新农村建设的一个方面,推进新农村建设,既需要雄厚的物质基础,又需要可靠的保障、正确的思想意识、良好的文化条件和稳定的社会环境,需要在抓好经济建设的同时,切实加强农村的民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建设。加强农村民主建设,重点是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着力推进村务公开,加强农村党的组织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健全党组织上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重点是要在农村中广泛开展荣辱观教育,破除封建迷信,移风易俗,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丰富农村文化,努力创造一个健康、和谐的良好环境。加强农村社会建设,重点是发展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科技、体育等社会事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缩小与城镇的差距,让农民享有公平的教育权利和医疗保障,改变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的局面。


  4.新农村建设与新村建设的关系

  建设新农村不仅仅是农村的硬件建设,还包括体制机制等各个方面的软件建设,绝不等于单纯的村庄整治和新村建设。新村建设只是一个基础性的工作,建新房、盖新楼等都只是实现“村容整洁”的目标内容之一,而非新农村建设的全部,两者是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不能混为一谈。提出的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全面的目标,是一项经济建设、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全面的、综合的系统工程,要求农村经济、、文化、社会的发展水平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相适应;要求农村不断增强生产、生态、人居、休闲旅游和文化传承等多种功能;要求农村逐步建立起结构均衡、特色鲜明、质量较高的现代经济结构和现代社会结构;要求建立起城乡一体、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形成新型城乡关系,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如果对新农村建设的内涵和要求理解得不深入、把握得不全面,就很容易把新农村建设引入歧途,搞成所谓的“新村建设”,甚至导致出现“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作者:何丽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