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政策将在“考”与“荐”之间震荡

2019-11-04 16:38:25

2009年上海市中招政策呼之欲出,其可能有的变化引来众多考生、家长的关注。有关市区中招专家认为,在“考”与“荐”之间震荡,将是以后中招改革的主旋律。
  
  推荐与考试并举、互补共济
  
  考试和推荐是选拔人才的两个最基本最常用的手段。拿近年高招、中招方案作比照,不难发现,中招录取中,“推荐”入学的比重和项目,比高招多得多,而且呈逐年增加趋势。
  
  2004年以来,本市中招录取中采用推荐或“类推荐”的项目有:1、2004年,试行“推优”;2、2006年起实行“自主招生”;3、2007、2008年,增加“名额分配法”;4、文体“特长生”的推荐照顾录取一直予以保留。据推算,4个项目的录取人数每年应在12000人以上,约占报考人数的13%。这样一个比例,说明“推荐”入学远远不是一种象征,而是固有的组成部分,一定程度上改变了统考录取入学的弊端。“自主招生”其实是“推荐+考试”式的入学方法,学生自主报名属于“自荐”,招生学校按自定标准录取新生。近两年,自主招生录取数大大增加,一方面显示招生学校与考生均看好“自主”,另一方面,也显示“推荐”与考试一样,客观上也存在不足或弊端。
  
  例如,“名额分配法”的实行,使某些学校的考生以555分就能升入示范性高中,而零志愿必须高于575分才会被录取,20分的落差,在中招录取中是一个“巨大”的数字。又如“推优”项目,各初中学校按同样的比例,以毕业生人数为基数分得“推优”名额,但实际上学校办学水平、“尖子生”的真正人数不可能是同样的,高水平学校里的“尖子生”明显吃亏。
  
  由此可见,推荐入学用于中招录取的某些局部,能弥补考试入学的不足,但用于更大范围,甚至中招录取的全局,并不可行。示范性高中拿出30%的招生名额招收“推优生”,那些限于比例而未获推荐的考生,还有通过统考升入高端学校的机会;如全额“推优”入学,他们的机会就消失于无形了。
  
  所以,中招改革如何科学合理地安排考试入学与推荐入学规模比例,确定实行推荐入学的适当项目,简化操作的批次和流程,是关键。
  
  坚持方向、删繁就简行新政
  
  现行中考制度是2005年建立的,从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看,2009年将继续实行并进一步完善这一制度。
  
  每年推出的新举措,目的都很明确,都是为了完善“两考合一”的制度。但是积累起来则有繁复之嫌,至2008年,中招的报考、录取批次有五六次之多;录取方法有分数优先的,有志愿优先的,有文化分加专业分为依据的,有在“备取生”中择优的,有在同一所初中限额择优的;志愿填报禁忌越来越多,单是“提前类”学校就有五六个学校(专业)类型。
  
  初中毕业生要搞懂这些难度太大,就是家长,要弄清楚也不容易。而且品种、项目一多,相互难免交错覆盖,降低效用。因此,2009年有关方面极可能会在坚持“荐”与“考”并举的同时,在批次上作出删繁就简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