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七屆國家地理知識大競賽」競賽

2019-11-24 09:16:23

2011年「第七屆國家地理知識大競賽」競賽
  一、緣起和目的
  
  為鼓勵國人正視地理素養在全球化時代的積極意義,地理學界結合中小學教師,自2005年
  起辦理「國家地理知識大競賽」。在國際上,(美國)國家地理學會(NationalGeographic
  Society)有感於全球青少年對地理知識的普遍缺乏,並為積極推廣地球村概念,自1993年起舉辦「國家地理世界錦標賽」(NationalGeographicWorldChampionship)」。我國自2005年起受邀
  參加,藉由「國中小地理知識大競賽」選拔優秀選手,每兩年派隊參加一次。
  地理科跨自然與人文社會學科,在各國的中小學教育階段多被列為基礎必修課程,強調自然
  與人文環境的互動,著重地方、區域、國家、全球的關連,並且培養使用地圖(含GIS、RS)、
  環境觀察、議題討論等技能,極有助於培養青年學子認識環境和理解世界。本競賽辦理目標為:
  l鼓勵社會領域落實培養實做和高階能力的教學;
  l激發學生主動關懷環境、鄉土和世界的情懷;
  l讓具備地理、社會和環境統整能力的學生,有被表揚的機會;
  l促進社會大眾對環境與世界的關懷,並體認社會領域教學的價值。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
  主辦單位:中國地理學會、國立師範大學、臺北市立教育大學
  協辦單位:各縣市教育局、社會科輔導團、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國立新竹教育大學
  承辦單位:國立師範大學地理學系
  贊助單位:國科會、際航電公司(GarminTaiwan)
  
  三、參賽對象:國中小學五年級至九年級學生,且年齡16歲(含)以下者,國中組、
  國小組分組競賽。
  
  四、競賽辦理日期、地點
  (一)學校初賽:2011年9月13-16日,各參賽國中小學擇一日舉行;
  (二)縣市複賽:2011年10月1日,由各縣市承辦學校擇一地舉行;
  (三)全國決賽:2011年11月5日,由主辦單位擇一地舉行(暫訂師大)。
  
  五、競賽方式
  (一)學校初賽:各參賽學校自行決定採用筆試或推薦管道,擇一進行。
  甲、推薦:各校自行擬定推薦辦法,並於規定期間依照各校可派名額,將優勝名單
  線上回報主辦單位。
  乙、筆試:各校自行命題、印卷,於規定期間(9/13-16)擇一日測驗、閱卷,並依
  照各校可派名額,將優勝名單線上回報主辦單位。主辦單位也將寄送一份考題
  (含答案),提供各國中小承辦師長命題之參考。
  競賽官網:http://PromotingGeog.geo.ntnu.edu.tw
  (二)縣市複賽:紙筆測驗,包含選擇題和非選擇題;由各縣市複賽承辦學校,於規定期
  間(10/1)擇一地辦理。主辦單位將於賽前一週寄送考題至各縣市賽承辦人,各縣市
  輔導團有抽換其中10題試題之權力。測驗後請立即掛號寄回承辦單位,由承辦單位
  統一閱卷後,公佈優勝名單。
  (三)全國決賽:分為準決賽和總決賽兩各部份;由主辦單位執行,於11月5日辦理。準決
  賽為紙筆測驗,包含選擇題和非選擇題。
  -國小組
  根據「準決賽紙筆測驗」、「環境觀察能力測驗」兩項成績,選拔出前三名優勝
  者。
  -國中組
  首先根據「準決賽紙筆測驗」選出前10名後,再以「總決賽現場問答」成績選拔出
  前三名,包括快問快答、搶答、輪答、實做等多元方式進行。
  國中組同學也需參加「環境觀察能力測驗」,但不納入總決賽計分;表現優異者,
  另頒獎品、獎狀鼓勵。
  
  六、參賽名額和晉級資格
  (一)學校初賽:原則上,國小~所有五、六年級學生可參加,國中~所有七至九年級可參
  加;惟實際執行時,由各參賽學校自行規劃。
  各校得派出參加縣市複賽的名額,國中組依7~9年級班級總數計算;國小
  組依5~6年級班級總數計算。依上述之班級總數:
  (1)凡1~10班之學校得推派至多2位同學參加縣市複賽;
  (2)凡11~20班之學校,得至多推派3位同學參加複賽;
  (3)凡21~30班之學校,得至多推派4位同學參加複賽,以此類推。
  舉例:甲國小五、六年級共有8班,該校可推派至多2位代表;乙國小五、六年級共有
  12班,該校可推派至多3位代表;丙國中七~九年級共有39班,則該校至多可
  推派5位代表。
  (二)縣市複賽:凡通過各學校初賽,由學校推薦者,可參加複賽。
  各縣市晉級全國決賽的名額,由「各縣市之參賽學校數」和「全國之參
  賽學校總數」的比例而定。
  舉例:假設全國決賽名額共90名,共有甲、乙、丙三縣市參賽,參加初賽學校數依次
  分別是10所、15所、5所,比例為2:3:1,則甲縣市前30名、乙縣市前45名、
  丙縣市前15名學生得參加全國決賽。
  ※各縣市至少有一名保障名額,可參與全國決賽;
  國中組和國小組名額分別計算。
  (三)全國決賽:凡通過各縣市複賽者,可參加決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