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模式!2018年德州中考招生将按"分数+等级"录取

2019-10-13 08:26:36

  近日,德州市教育局下发《关于推进德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改革实施意见》,提出从2018年开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方式按“分数+等级”模式,改变过去的高分录取模式。此外,生物、地理学科考试安排在初二年级学年末进行,可为学生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取最好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方面,根据学科特点,分类采取不同的考试方式:语文(含传统文化)、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思想品德等科目实行闭卷纸笔考试;体育与健康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采用过程评价与现场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理化生实验采取抽测方式进行现场操作考试;信息技术采取上机操作的方法进行考试;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科目由初中学校根据课程要求,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结论性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查。

  在考试组织和安排方面,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坚持“学完即考”的原则,生物、地理学科考试安排在初二年级学年末进行;语文(含传统文化)、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物理、化学、历史、思想品德、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等科目的考试、考查安排在初三年级第二学期进行。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初二年级第二学期进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安排在初三年级第二学期进行。生物、地理学科可为学生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取最好成绩作为最终成绩。

  按照意见规定,考试科目分值为:语文(含传统文化)、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学科满分各为150分,其它各学科满分均为100分。考试科目成绩采取等级呈现的方式,分为A、B、C、D、E五个等级,每个等级根据考生数量按照一定比例进行相应细化;考查科目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

  据介绍,普通高中学校须在初中学生完成初中一年级学业后(每年8月前),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对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实验操作等9个科目中的若干学科提出等级要求,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待本届学生初三毕业时,采取“分数+等级”方式进行招生录取。先结合普通高中学校所提科目等级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考生纳入录取范围,再按照语文(含传统文化)、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三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该意见自2015年秋季入学的初一学生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