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2012年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课考试

2019-09-12 10: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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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专业课考试定于2011年12月10日起实施,现将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课省级统考实施

  2012年我省对省内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美术类、音乐类(音乐学专业、声乐表演专业、器乐表演专业)、编导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舞蹈类(舞蹈编导专业、舞蹈表演专业)、学前教育专业的专业课实行省级统考,具体安排如下:

  1.美术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美术类专业课总分为300分。考试科目为:色彩100分;素描100分;速写100分。

  (2)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为2011年12月10日

  08:00—11:00色彩

  13:00—15:30素描

  16:00—16:30速写

  考试地点:全省设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包括黑河市、大兴安岭行署)、大庆市、牡丹江市(包括鸡西市、七台河市)、佳木斯市(包括双鸭山市、鹤岗市)、绥化市、伊春市七个考区,考生按考点区划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省农垦、森工及各分局系统的考生可就近考点参加考试。

  按要求,省级统考美术类考生的专业课本科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两门各不低于60分。由县(市、区)招考办于2011年12月25日前向考生发放专业课省级统考合格证。

  2.音乐类

  (1)考试科目及分值

  音乐类专业课总分为200分。

  声乐(美声、民族、通俗)表演专业:基本乐科60分(基本乐理30分、视唱15分、听音15分);声乐演唱按140分计入总分。

  器乐(西洋管弦、民族管弦、键盘)表演专业:基本乐科60分(基本乐理30分、视唱15分、听音15分);器乐演奏按140分计入总分。

  音乐学专业:基本乐科60分(基本乐理30分、视唱15分、听音15分);声乐演唱按70分计入总分;器乐演奏按70分计入总分。

  考试过程中,除视唱外各科目均按100分记录成绩。

  (2)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基本乐理和听音为2011年12月11日。

  08:00—08:30听音

  09:00—10:30基本乐理

  考试地点按美术类考点设置。

  视唱和专业课考试时间为2011年12月24日—30日。考试地点为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命题服务中心(哈尔滨商业大学江北校区院内)。

  参加声乐和器乐考试的考生自备二首曲目,考试现场抽一首背谱演唱或演奏。参加声乐考试的考生自备伴奏带(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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