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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自主招生频遭质疑 专家建议须配更高淘汰率

2023-12-08 08:02:28


  构建公信力从招生改革开始

  在世界主要的国家中,大概只有中国还在实行如此严格的按考试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考生的办法。虽然也考虑些许考试外的因素,但是微乎其微,且作为加分融于总分之中,并不作为独立的评判指标。大概任何有教育常识的人都清楚这种选拔法则的不合理,但从另一个角度看,许多人又感到无奈,特别是认为因为中国的国情,社会公信力还没有建立起来。这似乎是说,招生改革虽有必要性却无可行性。近年来所推出的自主招生等改革举措频遭质疑,其焦点之一即在于对发生招生腐败的担忧。人们担心,一旦突破了神圣的分数法则,招生腐败就会如洪水决堤,汹涌而不可遏制,出现不可收拾的混乱局面。

  2010年考取北京市高考理科第一名的考生,放弃了报考国内名校的机会,踌躇满志地向美国11所著名大学提出申请,却都遭到拒绝。而国内的情况完全不同。自主招生大概是迄今为止对现行招生办法的最大冲击,但试行至今已逾10年,却仍然不敢与统一高考脱钩。北大等高校试行了好几年中学校长实名推荐,但各中学仍然把考试成绩拔尖作为先决条件,而且,被推荐的学生也还是要通过高考。事实上,至今还没有哪一项招生改革的举措跳出过统一高考的窠臼。

  既然社会公信力是当前众人关注的焦点,就应该花大力气在教育领域构建社会公信力;我们不能等待社会公信力确立之后再来实施招生改革,而只能通过招生改革来构建社会公信力。没有理由断言,世界各主要国家都可以做到的一件事情,唯独在中国行不通。虽然不能奢望在短短几年中取得全国性的成果,但似乎没有理由断言,我们甚至不可能在任何一个小范围中打开局面。例如,构建公信力从自主招生起步,起码从一两所高校的自主招生起步。

  之所以不正之风较难介入现行的高校招生,就因为它的格式化程度高,最大限度地排除了操作人员的因素。但是要想避免考生选拔的同质化,关注特质人才,就不能不采取灵活性更大的招生办法。而灵活性越大,在招生过程中人的参与程度就越大,从而被不正之风钻空子的可能性也会越大。但我们不应该因噎废食,加强才是有效的补偿措施。假设从两所高校开始,对自主招生考生只划定学业水平考试的分数线,而不需要高考成绩。这两所高校,必须在国内办学实力较强而又经过廉政考核,招生过程实行更加严密的监控(公布考生情况,对招生工作有关人员建立诚信档案,认真处理举报),对招生中发生的腐败行为要严格处置。新生招收进来发现不合格的,都要坚决清退。一年级结束,要进行一次中期淘汰。只要起步时的规模小一点,而且在取得经验之前不要急于推广,就没有理由担心会引起局面失控。

  这其中两条措施是必不可少的:一是为自主招生中的有关人员和单位建立诚信档案;二是在各高校严格实施对本科生的中期淘汰机制。

  这里所说的有关人员和单位,包括主持自主招生面试的老师,以及参加中学校长实名推荐的中学及其校长。对于考生的评分或投票,主考教师应该是实名而不能是匿名的。就是说,每一位专家的工作都要准备接受检查。一旦出现不良记录,就要取消他们今后参加招生工作的资格,并给予其他处分。如果有关大学或中学在自主招生中的诚信记录不好,也要给予警告,乃至取消该校自主招生的资格。

  应该通过事实让有关人员和学校懂得珍惜自己的诚信记录。换言之,就是要极大地提高招生工作的公开性,特别是要把招生的整个运作过程置于众目睽睽之下。对于招生过程中发生的腐败行为必须严加处置,任何人不得豁免,如同对于学术腐败行为的惩治一样。

  凡实行了自主招生的高校,必须配以比其他高校更高的中期淘汰率。例如,在新生入学一年以后实行中期评估,因为各种原因而评估不合格的学生都必须退学。这就是说,大学阶段的教学是选拔的继续。既然实行自主招生的都是国内水平较高的高校,它们应该具备足够的教学力度将那些不合格的学生淘汰出局。社会当然要继续关心这些退学的学生,但是退学本身必须是毫不留情的,不管是否涉嫌招生腐败,因为这是整肃高校风纪的重要一环。

  当然,一旦高校招生突破了分数法则,还会发生其他许多新问题。分数法则的最大好处,还在于其便捷性。许多人担心一旦打破了这个准则,不但招生工作会增加太多的工作量和成本,而且招生人员也会遭遇太多的麻烦。但是,如果我们下决心要追赶世界第一流的高等教育,如果我们真心要想改变我国学生考试成绩好而创新型人才少的局面,就必须尽快地迈出这一步。以教育问题的复杂性,我们本不该指望用一种过于便捷的办法来操控。要让全社会明白,一种公正的推荐,其准确性毫无疑问要高于几门功课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