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自主招生 自招报考 教育时评:自主招生名额“售价百万”扇了谁耳光?

教育时评:自主招生名额“售价百万”扇了谁耳光?

2023-11-14 04:15:40


  小蒋的话:大家好,我是小蒋。国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鲜事。你评,我评,众人评,百花齐放任君看。观点各有不同,角度各有侧重,只要我们尊重客观、理性公正。

  高校自主招生名额“售价百万”扇了谁耳光?

  背景:招生就业处原处长蔡荣生因涉嫌违法违纪接受调查,随即引出自主招生、破格补录和调换专业日益成为高招腐败的三大“重灾区”。业内人士透露,自主招生中的一个“点招”名额,在“黑市”已涨到100万元;对主管领导的“条子”,只能通过自主招生的途径录取。

  华商报发表燕农的观点:目前的高校就如同于国企,属于围墙之内自成一体的权力运行模式。外部的社会监督等往往被隔绝在围墙之外。但国企因为涉及经济“高危”领域,多被社会和媒体高度关注,且尚有国资部门、审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等体制内监督。而高校的行政权力,对外往往披上一层学术的外衣,似乎并没有权力的实质而显得羸弱;对内却有很大的主导权。而教育行政部门往往只是从行政业务上对高校进行指导和限制,审计、纪检监察等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也不多,原因在于很难清晰界定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利、办学自主权。缘此,高校的行政权力就在办学自主权的掩护下,变成了纯粹的靠内部的下级监督上级,这显然是不靠谱的。100万卖一个“点招”指标,实质上点中了高校监督的软肋。

  小蒋随想:自主招生诞生之初,就有人担心这会不会成为“腐败良机”,有关学校言之凿凿——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但事实证明,黑箱、暗地、内定确实存在,否则的蔡荣生不会“”。一叶落而知秋,高招的诚信问题不可避免地会面临公众的质疑,“三公原则”的公信力也可能面临危机。如果说高校行政化蕴含权力腐败的可能,那么教授治校就能确保象牙塔的洁净吗?恐怕,谁也不能百分之百肯定。因为,任何治理都离不开监督,如果没有有效的制衡力量,“觉悟”真的难言靠得住。呼唤学术自治没有错,但前置有效的监督更基础、更紧迫。

  刑事被告“体面受审”,“面子”好看就够了?

  背景:河南省高院拟允许刑事被告人穿便装出庭,庭审时不让被告人坐铁笼子,不能给其剃光头、穿囚服。被告人还可以和辩护律师坐在一起,和控方正面相对,去除被告人的“犯罪标签”。

  京华时报发表王云帆的观点:刑事诉讼法先后经过1996年和2012年的两次大修,“无罪推定”已在中国基本确立。这一原则首先强调“任何人未经依法判决不能被确定为有罪”。而剃光头、穿囚衣和戴戒具会给这些被告人打上明显的“有罪”烙印。这已不仅是对被告人人格的不尊重,更是对刑事司法基石性原则的背反。河南高院的做法值得鼓励,由最高出台相应规范来保障所有被告人都拥有体面受审的权利,更值得期待。

  新京报发表观点:让被告人与其辩护人坐在一起,实质上体现了对诉讼结构的正确认识和对被告人诉讼主体地位的尊重。在现代刑事诉讼结构中,被告人不再是被审理的对象和客体,而是一方当事人,是诉讼程序的积极参与者,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让被告人与其辩护人坐在一起,作为辩方与控方对抗,体现了对其诉讼主体地位的尊重,同时也便于被告人与其辩护人随时交流沟通。

  小蒋随想:司法是要讲程序的,程序不是走过场,而是体现法律的严谨与公正。从“定性”角度,大兴摔童案中的“主角”实施的暴行确定无误,判决前“无罪”对他而言只是一种程序,并不影响最终的刑罚。而从“观感”层面,犯罪嫌疑人“剃光头、穿囚服、关铁笼”也不能体现法律的威严,羞辱性的举措反而会给法治文明减分。从禁止对犯罪嫌疑人“游街示众”,到庭审时嫌犯可穿便服,确实是法治理念的进步。当然,人们更关注的还是案件审理本身是否禁得住推敲和考量,避免出现冤假错案,而不是光面子上“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