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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2010年艺术类招生分省、分专业合格分数线

发布日期:2022-12-10 02:18:59


  日前,山东大学2010年艺术类招生考试阅卷及成绩统计工作已结束。按照教育部2010年艺术类招生工作要求,充分考虑各考点的考生质量和报名人数,结合我校专业实际划定出分省、分专业合格分数线。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共有657名考生取得我校2010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其中音乐学188人,美术学285人,工业设计184人。各专业合格分数线如下: 

  专业(方向) 专业合格分数线 
 
专业(方向)
专业合格分数线
山东省
非山东省
音乐学(器乐方向)
70分
67分
音乐学(钢琴、声乐方向)
75分
新疆71分;
其它省份75分
音乐学(舞蹈方向)
75分
75分
美术学
159分
150分
工业设计
161分
154分

注:各专业(方向)按综合分划定合格线。 
  音乐学(非舞蹈方向):综合分=主项成绩*70%+副项成绩*15%+视唱成绩*5%+听音成绩*5%+乐理成绩*5% 
  音乐学(舞蹈方向):综合分=主项成绩
  美术学专业 :综合分=素描成绩+色彩成绩
  工业设计专业 :综合分=素描成绩+色彩成绩

  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于4月上旬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寄发专业合格证,同时将合格考生数据报有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规定的重点院校艺术类高考分数控制线,美术类考生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150分制),在报考我校且高考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考生中,音乐学、美术学专业按我校艺术类专业测试成绩录取;工业设计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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