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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艺考,湖北理工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发布日期:2023-05-30 02:40:14


  2017年艺考,本站一对一老师整理了湖北理工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如下:


 

  湖北理工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学校全称:湖北理工学院,国标代码:10920


  办学类型、形式: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专科,男女比例:不限,招生范围:全国


  外语语种: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因我校专业的需要,学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录取原则:


  1、我校将按照有关省(自治区)考试院(招生办)对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录取。录取时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招生政策和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在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3、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各省的批次投档线,对我校未组织专业测试的省(自治区)考生的专业成绩以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统考成绩为准;对我校组织专业测试考生必须获得我校专业合格证,专业成绩以学校组织的校考成绩为准。


  4、对于进档考生,我校在艺术类专业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办法,按(文化成绩×40% +专业成绩×60%)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在综合成绩和专业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外语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5、我校对于各省(自治区)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依据。


  6、2017年招生的本科专业有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动画、视觉传达、舞蹈表演、音乐学、视觉传达(中外合作);专科专业有建筑装饰技术。


  7、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的文件为准。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书本费等杂费。我校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杂费。具体收费标准于公布招生计划时向社会公布。


  学校地址:湖北省黄石市桂林北路16号


  邮编:435003


  招生咨询电话:0714-6350612、6356616(兼传真)


  电子信箱: hbpuzs@163.com


  以上就是本站一对一老师整理的湖北理工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希望能帮助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