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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广西艺考播音主持类与广播影视编导类考试大纲

发布日期:2023-10-20 08:56:03


  广西教育考试院发布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播音主持类与广播影视编导类专业考试大纲与说明,本站小编整理如下:


 

  播音主持类:


  第一节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播音主持艺术专业知识、广播电视新闻传播知识、语言文学、美学等多学科知识与能力,能在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其他单位从事广播电视节目播音与主持、策划、编辑等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第二节  考试科目与考试形式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


  播音主持类专业考试共计3个科目:


  1.第一科目:综合专业素质(指定新闻稿件、指定即兴评述话题)满分为100分。


  2.第二科目:普通话语音,(自备文学稿件、指定文学稿件),卷面满分为100分。


  3.第三科目:才艺展示(外形、身高、及才艺),满分为100分。


  每科满分为100,总成绩根据各科权重系数(综合专业素质1.5、普通话语音1.0、才艺展示0.5)折合为300分。


  二、考试形式


  面试,考生考试时不允许化妆。


  第三节  考试内容与要求


  一、综合专业素质


  由考生根据现场抽取考试题目内容并进行播读和进行即兴评述。(限时4分钟以内)


  此项考试旨在了解并考核考生在有文字凭借的情况下的语句分析感受能力、用气发声及口腔控制能力。了解并考核学生在没有文字凭借情况下的临场应变能力;对问题的分析、理解、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组织及表达能力。


  二、普通话语音


  (一)自备稿件:内容体裁为文学作品,要求考生脱稿朗诵(限时2分钟内)。此项考试旨在考察考生的普通话语音状况以及在充分准备的情况下语言表达所能达到的最好水平。


  (二)指定稿件(限时1分钟内):内容为指定文学作品。考生将抽到的题目交由考官,并按考官指定的试题内容进行朗诵。此项考试旨在考察考生的语音基础以及在短时间内对文学作品的理解,以及考生的感受能力、口头表达能力。


  普通话语音考试要求考生在文学作品朗诵过程中,声音洪亮、发音准确、吐字清晰、语调自然、表达流畅、声情并茂,并能较为熟练地运用表达技巧进行表达。


  三、才艺展示


  除朗诵、台词以外的艺术表现形式,包括:器乐、声乐、舞蹈、戏剧、曲艺等形式均可。声乐项目不允许带伴奏,清唱即可,舞蹈项目由考场提供CD播放机。(限时2分钟内)


  此项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外形条件,以及考生除播音主持专业素质以外是否还具备其他相关的艺术素质及特长。


  广播影视编导类:


  本专业方向培养具有较高综合素质、扎实的文学功底并通晓视听语言,熟悉文学艺术常识、文化理论修养较高、艺术鉴赏能力较强,具备相关戏剧影视的策划、创作、编辑、制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能在全国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和其他相关部门从事广播、影视、戏剧等行业的策划、创作、编辑和制作等方面工作的戏剧影视艺术学科的高级专门人才。


  第二节 考试科目与考试形式


  一、考试科目、分值及时间


  广播影视编导类专业共计3个科目:


  1.综合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时间60分钟。


  2.故事写作,卷面满分为100分,时间100分钟。


  3.影视作品分析,卷面满分为100分,120分钟。


  每科满分为100,总成绩根据各科权重系数(综合知识0.6、故事写作1.2、影视作品分析1.2)折合为300分。


  二、考试形式


  广播影视编导类专业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其中影视作品分析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含播放影视作品时间,影视作品只连续播放一遍)。


  第三节 考试内容及要求


  一、综合知识


  (一)考试目的:具备一定的文学艺术和广播电影电视常识和素养,是学习广播影视编导专业的前提和基础,因此,设立涵盖文学、艺术等文化知识在内的综合知识考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中学语文教材所涉及的作家、作品等文学常识的掌握程度;考查考生是否具备今后学习和将来从事本专业所应具备的美术、音乐、舞蹈、戏曲等艺术常识;考查考生是否具备今后学习和将来从事本专业所应具备的广播电影电视基本常识。


  (二)考试题型:选择题、填空题、名词解释、简答题。


  (三)考试要求:识记准确、表述清楚、卷面整洁。


  (四)考核内容:


  1.文学常识:了解中外文学史常识,包括各种文学体载的发展演变的历史,主要文学创作理论和流派;具有初步运用文学语言的能力。文学常识主要有:


  ①文学体裁知识(包括小说、诗歌、散文、戏剧等各种文学体裁的定义、特性、属性、构成、分类等要素)。


  ②文学史知识(包括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代文学、中国当代文学和外国文学发展的大体过程及其流派、作家、作品等)。


  ③文艺理论知识(包括各种创作方法和风格、流派、内容和形式的诸要素、文学批评的标准和文学鉴赏等)。


  2.艺术常识: 广播影视编导艺术是综合艺术,除了文学因素以外,还吸收了音乐、舞蹈、绘画、雕塑、戏剧等表现手段。因此对这些艺术形式的基本常识要有所了解。其中包括:


  ①音乐(声乐的分类、器乐的形式及其代表作、中外著名演唱家、演奏家、指挥家、作曲家、世界著名音乐作品、电影音乐等)。


  ②舞蹈(舞蹈的种类和特点、国内外著名舞蹈家及其作品、舞蹈常用术语等)。


  ③美术(绘画、书法、雕塑摄影等基本常识、代表人物、传世佳作)。


  ④戏剧(戏剧的种类及特点、戏剧的发展、中外著名剧作家及其代表作)。


  3.广播影视常识:


  主要包括:


  ①广播、电视、电影的传媒特性、艺术特征、构成要素、发展脉络。


  ②中外名片名栏目名演员名主持人等。


  二、故事写作


  (一)考试目的:叙事是广播电视媒体的一种主要功能,广播电视编导从业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叙事能力。该考试环节通过规定考生在限定条件下写一篇记叙文,考查考生的叙事能力;考查考生是否具备今后学习和将来从事本专业的潜在素质和必须具备的写作能力。


  (二)考试题型:作文题。在规定时间内闭卷完成作文,包括命题作文、续写作文和根据关键词作文等不同题型。


  (三)考试要求:要求观点正确,中心明确;内容具有较强的原创性;设置人物和情节,具有较强的故事性;结构完整、合理,层次清楚;语言通顺,叙事流畅;卷面整洁;全文不少于1200字(如为续写,续写部分不少于1000字)。


  (四)考核要点:故事的情节;故事讲述的种类与方法;故事的选材和构思。


  三、影视作品分析


  (一)考试目的:通过考生对影视作品的分析、评论和总结,考查考生对影视作品的感悟能力、鉴赏能力;考查考生对影视艺术常识的掌握程度;考查考生是否具备今后学习和将来从事本专业所必须具备的写作能力。


  (二)考试题型:作品分析题。播放一部影视作品或一档电视节目(30分钟以内),考生观摩后,根据试卷要求写出一篇评析性文章或回答问题。


  (三)考试要求:评析性文章属于议论文范畴。要求观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有力、文通意顺。切忌写成感想式的读后感、随笔、散文之类的文章。全文不少于1200字。


  (四)考核要点:作品的题材、主题、结构,视听语言的解读、特色、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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